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 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 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逮 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